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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蘇退役士兵專轉本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3/1/3 14:17:45 瀏覽次數:953 返回
一、接收院校與計劃安排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免試入學學生的接收院校為普通本科高校和獨立學院,具體接收院校計劃、專業安排詳見省教育廳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校“專轉本”計劃。
二、志愿填報
(一)志愿填報時間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招生實行全省統一網上志愿填報,填報時間為2023年1月5日至7日。
(二)志愿填報條件
凡2022年12月12日至14日已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報名且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可在已報考的專業大類中,進一步填報院校和專業志愿。
(三)志愿設置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最多可填報A、B、C、D、E五個平行志愿和一個服從志愿,平行志愿和服從志愿可同時填報。其中平行志愿必須填報同一專業大類的專業(允許將同一院校的同一專業大類的不同專業作為不同的志愿分別填報),報考的本科專業應與就讀的高職(專科)專業大體對應。
所有符合志愿填報條件的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愿,無須進行現場確認,逾期不得補填報志愿。
三、免試入學方法
普通高職(專科)退役大學生士兵已報名且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免于參加文化課考試,原則上均須參加由有關高校組織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職業技能綜合考查。
(一)考查組織
1.在省教育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的統一領導下,省教育考試院指導有關高校組織開展退役大學生士兵職業技能綜合考查。
2.每個專業大類指定一所牽頭高校,聯合本專業大類相關接收院校,成立該專業大類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職業技能綜合聯合考查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聯考委),由聯考委負責退役大學生士兵職業技能綜合考查的命題、考查、閱卷等工作。
(二)考查安排
1.考查時間
2023年3月底前完成。
2.考查方式及內容
每個專業大類安排一個考點。考查形式為筆試,時長100分鐘,滿分150分。各專業大類的職業技能綜合考查大綱、考點安排等,由各專業大類聯考委對社會公布(具體可在省教育考試院官網查詢,公布時間待定)。考查結束后,由各專業大類聯考委組織實施評分,并對考查成績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各專業大類聯考委委托省教育考試院提供考生考查成績查詢。
3.準考證發放
考前3天,考生自行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
四、錄取
(一)錄取體制
錄取工作由相關接收院校負責。按照“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錄取工作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二)投檔原則
參加考查并取得成績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根據考查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按照考生所填平行志愿進行投檔;參加考查并取得成績但未被平行志愿錄取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按服從志愿規則投檔。擬錄取考生名單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確定錄取名單,由錄取院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照顧錄取及加分政策
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免于考查,按平行志愿A志愿投檔;就讀高職(專科)期間榮獲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加10分投檔。
五、組織領導
各接收院校、推薦學校要充分認識“專轉本”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機構人員,嚴格資格審核,細化操作辦法,做好退役大學生士兵志愿填報、考查、評卷和錄取等工作,確保2023年普通高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招生工作平穩順利完成;要加強政策宣傳,提高服務水平,切實安排專人做好政策解答、報考資格審核等工作;要嚴肅招生紀律,進一步發揮高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作用,強化對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要求嚴肅查處違紀案件,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專轉本”工作的良好聲譽。
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高校做好政策宣傳、身份核查等工作。
六、其他事項
(一)江蘇省普通高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與普通高職(專科)“專轉本”全省統一選拔考試不得兼報,考生如報名參加普通高職(專科)“專轉本”全省統一選拔考試,則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相關優惠政策。
(二)原則上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均須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職業技能綜合考查。若某專業大類僅有1所接收院校招生,則不再組織該專業大類的考查,可直接錄取。
(三)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一律按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四)“專轉本”退役大學生士兵憑專科畢業證書和錄取通知書等材料到本科院校辦理入學手續,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專轉本”學生,接收院校不得辦理入學手續。對錄取后未報到、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今后不再享受相關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優惠政策。
(五)接收院校要全面總結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工作,針對“專轉本”退役大學生士兵實際情況,確定培養目標和培養要求,認真修改和完善人才培養方案,確保人才培養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