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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常州大學專轉本招生簡章
2023/2/3 15:12:23 瀏覽次數:789 返回
招生計劃與要求
常州大學專轉本
常州大學專轉本
注:以上招生計劃和專業要求以江蘇省教育廳公布的為準。
三、報名與考試
(一)報名對象
1.選拔對象為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經省招生部門按規定程序正式錄取的,在本省各類普通高校的專科三年級在籍學生(含普通高校對口單獨招生學生、2020年春季和秋季入學的面向社會人員開展全日制學歷教育招生學生)。
2.普通高職(專科)錄取后及在校期間從江蘇省應征入伍,退役復學后的三年級在校學生;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當年從江蘇省應征入伍,退役一年內的畢業生(含服役期間取得畢業證的),經有關單位嚴格按照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審核后可參加相關高校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轉本”招生。
(二)“專轉本”考生須根據我校招生專業要求申報相應專業。
(三)退役大學生士兵免于參加文化課考試,須參加職業技能綜合考察,具體實施方案按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要求執行,另行通知。
(四)報名條件
1.思想品德較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修完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能正常畢業;
3.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考慮到疫情影響,2022年12月份之前取得的江蘇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仍符合報名條件)。專科就讀期間確因疫情原因導致未能正常報名參加全國或江蘇計算機等級考試的學生如需參加2023年“專轉本”考試,須向其所在高校提出書面申請并簽訂承諾書,由其所在高校審核申請人實際情況。情況屬實的可先報名參加2023年“專轉本”考試,如被本科院校錄取,須在2023年本科入學前取得2023年上半年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未取得相關證書的“專轉本”新生接收院校不得辦理入學手續。
(五)具體報名、志愿填報、考試均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
四、錄取
(一)“專轉本”考生須參加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統一選拔考試。
(二)全省統一考試結束后,由省教育廳統一劃出錄取資格線,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錄取和監督工作,學校根據公布的計劃和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三)醫護類退役大學生士兵錄取時對專科階段所學專業的要求參照我校普通類專業執行。
(四)獲2021年、2022年、2023年江蘇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高職組省賽一等獎或國賽二等獎以上普通高職(專科)在校學生,以及2022年江蘇省職業院校創新創業大賽省賽一等獎或國賽銅獎及以上普通高職(專科)在校學生(創意組限團隊成員前3人中的項目負責人或專利第一發明人,創業組限團隊成員前3人且有股權的核心成員)可錄取本科,須參加全省統一的“專轉本”考試。
五、培養與管理
(一)錄取的“專轉本”學生,憑專科畢業證書和錄取通知書等材料到我校辦理入學手續,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專轉本”學生,我校不予接收。
(二)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學生入學后需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異常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錄取的“專轉本”學生統一轉入本科三年級學習。為實現專科至本科培養過程的平穩過渡,學校將按專業單獨組建班級,制訂專門教學計劃組織教學。
(四)錄取的“專轉本”學生不得轉專業和轉學;若要求返回原校的,視為自動放棄學籍。
(五)根據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專轉本”學生入學后享受常州大學本科生同等待遇,學生學習期滿且成績合格,頒發“常州大學”畢業證書;達到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專轉本”學生畢業證書內容按照國家規定填寫。
(六)“專轉本”學生畢業時,按國家有關本科畢業生的就業政策執行。
(七)我校本科教學中,所有專業都以英語作為外語教學語種,教學中不為非英語語種考生單獨開設非英語語種課程。不能按規定完成學業者,按學校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
六、學費與住宿費標準
學費按照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和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執行。住宿費根據入住條件不同收費標準為1000~15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