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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工程學院專轉本招生簡章
2023/2/7 10:30:31 瀏覽次數:959 返回
一、招生計劃
專業代號 | 專業名稱 | 招生類別 | 計劃批次 | 計劃數 | 收費標準(元/生·年) |
1 | 電子信息工程 | 理工 | 普通類 | 31 | 5800 |
2 | 軟件工程 | 理工 | 普通類 | 29 | 5800 |
3 | 市場營銷 | 理工 | 普通類 | 36 | 5200 |
71 | 市場營銷 | 理工 | 退役士兵 | 4 | 5200 |
72 | 軟件工程 | 理工 | 退役士兵 | 11 | 5800 |
73 | 電子信息工程 | 理工 | 退役士兵 | 4 | 5800 |
81 | 電子信息工程 | 理工 | 貧困專項 | 5 | 5800 |
注:最終招生計劃以江蘇省教育廳公布數據為準。
二、報考要求
1、招生對象: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經省招生部門按規定程序正式錄取的、本省各類普通高校的專科三年級在籍學生,以及經有關單位審核后可參加“專轉本”錄取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2、報名條件:
(1)思想品德較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修完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能正常畢業;
(3)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考慮到疫情影響,2022年12月份之前取得的江蘇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仍符合報名條件)。
專科就讀期間確因疫情原因導致未能正常報名參加全國或江蘇計算機等級考試的學生如需參加2023年“專轉本”考試,須向其所在高校提出書面申請并簽訂承諾書,由其所在高校審核申請人實際情況。情況屬實的可先報名參加2023年“專轉本”考試,如被本科院校錄取,須在2023年本科入學前取得2023年上半年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未取得相關證書的“專轉本”新生接收院校不得辦理入學手續。
3、考生報名資格由推薦高校根據報考條件、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審核。
三、招生錄取
1、除經有關單位審核通過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外,其他考生均須參加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專轉本”考試。
2、退役大學生士兵職業技能綜合考察實施方案另行規定。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省教育廳核定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從符合報名條件,且達到江蘇省教育廳劃定的錄取控制線上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投檔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四、培養與收費
1、“專轉本”學生按專業組建新的班級教學,并統一轉入本科三年級學習,學制為兩年。
2、辦學地點:南京工程學院(南京市江寧區弘景大道1號)。
3、“專轉本”新生憑專科畢業證書和我校錄取通知書等材料到我校辦理入學手續。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專轉本”學生,不予辦理入學手續和學籍電子注冊。
4、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學費標準進行收費。收費標準與我校同專業同年級學生實行相同標準:工科類專業為5800元/年·生,文科類專業為5200元/年·生;住宿費1200元/年·生。
五、學籍管理與就業
1、“專轉本”學生不得轉專業和轉學。若要求返回原校或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學籍。
2、“專轉本”學生除國家和省有明確規定的,享受與我校同專業本科生同等待遇。“專轉本”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者,頒發南京工程學院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內容按照國家規定填寫。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南京工程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3、“專轉本”學生畢業時,執行國家有關本科畢業生的就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