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考成〔2013〕1號
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江蘇省2013年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關院校,各市招(考)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3年“專轉本”工作的通知》(蘇教學〔2013〕1號)和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3年 “專轉本”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學〔2013〕3號)的精神,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工作,特制定《江蘇省2013年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接收院校、推薦學校和招考機構要從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出發,充分認識“專轉本”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招生宣傳,完善資格審核,細化操作辦法,落實機構人員,加強協調溝通,認真細致做好網上報名、資格審核、考試、評卷和錄取等工作,確保2013年“專轉本”工作平穩順利完成。
二、2013年“專轉本”工作繼續實行專科二、三年級分開計劃、分開考試、分開劃線、分開錄取,同時必須滿足本科招生專業對專科學生所學專業的要求。各接收院校和推薦學校要廣泛宣傳招生政策,盡快公布招生章程和推薦條件,及時做好招生政策、本專科專業對應要求等宣傳解釋工作。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嚴格審核報考資格。
三、2013年首次在“專轉本”工作中實行本科院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各試點院校應嚴格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3年 “專轉本”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做好試點工作。自主招生的報名工作納入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全省“專轉本”選拔考試網上綜合管理系統,資格審查和考核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自主招生選拔對象須經推薦學校和省教育考試院兩級公示,考核結果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統一辦理錄取手續。
四、2013年“專轉本”工作繼續實行報名、填報志愿、考務、評卷和錄取的網絡化管理,各接收院校、推薦學校和招考機構要根據系統運行要求,落實專門工作人員和專用工作設備,認真參加培訓和實踐,總結運用去年的經驗,梳理、優化工作環節和流程,指導考生順利使用系統進行報名、填報志愿。
五、嚴格規范招生收費行為,進一步發揮高校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強化對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嚴肅查處違紀案件,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專轉本”工作的良好聲譽,確保今年“專轉本”工作平穩順利實施。
省教育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