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高校:
2024年,我省繼續開展五年一貫制高職(高師)“專轉本”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選拔對象
列入省普通招生計劃、經設區市招生部門按規定程序正式錄取在本省各類學校的五年一貫制高職(高師)的五年級在籍注冊學生。五年一貫制高職(高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招生工作有關實施方案另行印發。
(二)報名條件
1.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
2.所學專業符合接收高校專業的要求;
3.修完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能正常畢業。
二、“專轉本”計劃及接收院校
(一)2024年五年一貫制高職(高師)“專轉本”計劃總數為5217人。
(二)非師范類“專轉本”計劃總數為4487人,其中五年一貫制高職與本科銜接分段培養項目計劃116人。主要安排在江蘇第二師范學院、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南京曉莊學院、金陵科技學院、蘇州城市學院、淮陰工學院、鹽城工學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蘇州大學應用技術學院、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南京師范大學中北學院、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三江學院、南京傳媒學院、南通理工學院。
(三)師范類“專轉本”計劃總數為730人,主要安排在江蘇第二師范學院、常州工學院、鹽城師范學院、泰州學院。
具體計劃安排見附件1、2。
三、招生簡章
接收院校應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的計劃制定招生簡章,經省教育廳審核后向社會公布,便于考生查詢。簡章應明確招生人數、專業名稱、專業要求、考試內容、考試組織、錄取規則、辦學地點、學費標準、培養方式、學籍管理、畢業證書發放等內容。請各有關高校于2023年12月26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招生簡章PDF版報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審核,電子郵箱:jssjyt_xsc 163.com。
四、報名、志愿填報及考試安排
(一)非師范類“專轉本”
非師范類“專轉本”工作在符合條件的學生自愿報名、經所在學校審核合格的基礎上,由接收院校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簡章自主組織考試,擇優錄取。
1.報名時間。安排在2024年1月上旬(退役大學生士兵報名安排在2024年4月),具體報名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
2.報名資格審查。報名工作由生源學校負責組織。生源學校根據報考條件、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并在學校官方網站公布通過資格審核的學生名單。
3.志愿填報。學生對照2024年五年一貫制高職“專轉本”計劃、《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進行網上報名。每名學生只能填報一所本科院校的相關專業及是否服從志愿。
4.考試安排。考試時間為2024年3月24日。考試科目為英語及兩門專業科目,共三門。考試由接收院校根據招生簡章自主命題。
(二)師范類“專轉本”
師范類“專轉本”報名、考試、錄取工作有關具體事項由江蘇第二師范學院、鹽城師范學院、常州工學院和泰州學院4所院校聯合通知,考試由江蘇第二師范學院統一組織。
1.考試時間。2024年3月23日至24日。
2.考試科目。專業文化考試:美術學、音樂學、體育教育專業的考試科目為大學語文、大學英語、教育學心理學基本原理三門;學前教育專業的考試科目為大學語文、大學英語、幼兒教育學心理學基本原理三門。報考學前教育、美術學、音樂學專業的考生還須參加江蘇第二師范學院、鹽城師范學院、常州工學院和泰州學院4所院校聯合組織的專業加試。
五、錄取
(一)接收院校在本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本著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的原則,根據招生簡章制定錄取辦法。接收院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錄取通知書由接收院校發放。
(二)政策性錄取。凡2024年參加五年一貫制高職(高師)“專轉本”選拔考試的學生,有以下情形的,按各接收院校招生簡章錄取。
1.學生在校期間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能大賽,獲全國比賽前二十名或二等獎及以上者、省級比賽前十名或一等獎獲得者,經公示無異議后,接收院校可優先錄取。其中,全國比賽前十名、省級比賽前三名,省第十二屆師范生教學基本功大賽一等獎學生由接收院校決定是否政策性錄取。
2.獲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蘇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高職組省賽一等獎或國賽二等獎以上普通高職(專科)在校學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蘇省職業院校創新創業大賽省賽一等獎或國賽銅獎及以上普通高職(專科)在校學生(創意組限團隊成員前3人中的項目負責人或專利第一發明人,創業組限團隊成員前3人且有股權的核心成員)可享受錄取本科政策。如考生未達到報考院校錄取條件且服從調劑,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錄取。因賽事時間晚于“專轉本”錄取時間等客觀原因造成的特殊情況,另行研究。
以上情形中直接錄取的,實行單獨計劃、單獨錄取。
六、學生管理及培養
(一)“專轉本”新生憑專科畢業證書和錄取通知書等材料按規定時間到接收院校報到,并辦理入學手續。未在報到前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專轉本”學生,接收院校不得為其辦理入學手續。
(二)接收院校按規定認真開展“專轉本”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入學資格復查合格的新生進行學籍注冊。“專轉本”學生不得轉專業和轉學,畢業證書內容按照國家規定填寫。
(三)接收院校根據五年一貫制生源情況和職業技能人才培養特點,確定培養目標和培養要求,單獨組建班級、制定和實施教學計劃、組織教學和評價,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四)“專轉本”學生學費與接收院校同專業同年級學生實行相同標準。
(五)除國家和省有明確規定以外,“專轉本”學生享受與接收院校本科生同等待遇。“專轉本”學生畢業時,按國家有關本科畢業生就業政策執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省五年一貫制高職(高師)“專轉本”的報名、考試和錄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統一監督。各接收院校承擔自主組織考試的相應責任,考試及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管理體制進行。各有關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壓實責任分工,做好“專轉本”各環節工作。學校紀檢部門要充分發揮監督作用,強化監管和督查。
(二)細化實施方案。各有關高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制定詳細的五年一貫制高職(高師)“專轉本”工作實施方案,做到標準明確、條件公開、程序規范、過程透明、手續完備。對于報名、考試、錄取工作各環節可能出現的問題要制定周密的預案,確保2024年五年一貫制高職(高師)“專轉本”工作順利開展。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有關高校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考試招生政策,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要求,落實招生信息公開要求。凡在組織報名、考試、錄取等過程中違反規定,一經查實,取消該校選拔或接收“專轉本”學生的資格,并對有關當事人予以紀律處分。
省教育廳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