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2024年江蘇專轉本詳細考試安排公布!
一、選拔計劃
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三年制高職(專科)“專轉本”(以下簡稱“專轉本”)的接收院校主要為普通本科高校和獨立學院。
選拔計劃以兩種形式公布:一是按接收院校代碼,再按報考專業大類名稱與專業代碼順序公布;二是按報考專業大類名稱,再按接收院校(專業)代碼順序公布。
選拔計劃的主要內容有:院校代號、院校名稱、報考專業大類、專業代號、專業名稱、應試外語語種、計劃數、學費、對報考者專科所學專業要求等。
二、報名、資格審核和填報志愿
(一)選拔對象
1.“專轉本”實行全省統一考試選拔,選拔對象為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經省招生部門按規定程序正式錄取的,在本省各類普通高校的專科三年級在籍學生(含普通高校對口中職學校畢業生單獨招生學生、2021年春季入學的面向社會人員開展全日制學歷教育招生學生,下同)。
2.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過渡期內,繼續安排適量“專轉本”專項招生計劃,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職(專科)畢業生。
3.獲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蘇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高職組省賽一等獎或國賽二等獎以上普通高職(專科)在校學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蘇省職業院校創新創業大賽省賽一等獎或國賽銅獎及以上普通高職(專科)在校學生(創意組限團隊成員前3人中的項目負責人或專利第一發明人,創業組限團隊成員前3人且有股權的核心成員)可錄取本科,須參加全省統一的“專轉本”考試。因賽事時間晚于專轉本錄取時間等客觀原因造成的特殊情況,另行研究。
4.普通高職(專科)退役大學生士兵報名安排在2024年4月,報名及志愿填報時間另行通知。
(二)報名條件
普通高職(專科)學生“專轉本”報名條件為:(1)思想品德較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2)修完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能正常畢業;(3)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江蘇省高等學校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視同符合)。
(三)選拔方法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需在規定時間內網上報名,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經所在學校審核通過后,報名方可生效。
(四)資格審核
考生需符合生源院校公布的報名要求,生源院校根據報考條件、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后在學校官方網站公布。生源院校須安排專人負責本校考生的資格審核工作,不得弄虛作假。
(五)志愿填報
1.普通本科高校和獨立學院在同一批次錄取。錄取志愿設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和服從志愿。平行志愿設置A、B、C、D、E、F、G、H八個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設置A、B、C三個志愿。普通考生每個志愿必須填報同一專業大類的專業,錄取時將按專業進行投檔(允許將同一院校的同一專業大類的不同專業作為不同的志愿分別填報)。平行志愿在報名時同步填報,征求平行志愿和服從志愿在平行志愿錄取結束后一并填報,為確保公平公正,志愿填報結束后,不受理補報志愿申請,不允許修改、放棄已填報的志愿。
2.報考英語類、日語類、教育類(含師范類專業)、醫護類等專業“專轉本”考試的考生,須符合本科招生院校招生計劃中對報考者專科階段所學專業的要求,其他專業類可以跨專業報考,具體詳見省教育廳正式下達的選拔計劃。
(六)報考流程和信息采集
1.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本人手機號進行網上報名,在手機獲取短信驗證碼后,方能進入省教育考試院“專轉本”網上綜合管理系統,填寫報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并在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
考生在網上提交后,即視為確認。考生須對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如因考生本人填報及核對有誤而對錄取產生不利影響,由考生本人負責。
2.生源院校根據報名條件和學籍管理有關規定,以及接收院校對專科階段所學專業要求等,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同時負責考生人像采集。
3.生源院校須在校內醒目處及校園網上將審核合格的考生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須5天以上,并公布舉報電話號碼和信箱。生源院校還須通知審核不合格考生,告之其不合格原因。
4.生源院校須認真審核網上報考的考生信息,通過審核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填報信息。如確需更正報名信息的,須報省教育考試院批準方可修改。
(七)報名和填報志愿時間
普通考生報名及填報平行志愿時間為2024年1月9日至12日,逾期不予補報。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https://www.jseea.cn)進入專轉本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具體報名流程屆時詳見網站說明。普通高職(專科)退役大學生士兵考查與普通考生統一考試不可兼報,普通高職(專科)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如報名參加普通高職(專科)“專轉本”全省統一選拔考試,則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相關優惠政策。
(八)報考專業大類及考試科目
考生根據各接收院校招生專業計劃進行網上志愿填報時,須選擇報考專業大類、統考科目中的高等數學或大學語文及外語語種(英語或日語)后再填報具體的專業。
三、命題和考試
(一)命題
1.“專轉本”全省統一考試命題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有關高校應在命題教師選派等方面給予支持和協助。
2.大學語文或高等數學150分、外語(英語或日語)120分、專業綜合230分(其中專業基礎理論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滿分500分。
3.專業綜合考試(含專業基礎理論和操作技能)按本科招生專業大類要求實行全省統一考試,以筆試形式進行,成績以原始分計入總分。2024年電子信息類、音樂類2個專業大類繼續作為試點,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實行筆試,操作技能進行現場測試,現場測試方案由電子信息類、音樂類專業綜合操作技能考試委員會另行公布。
(二)考試
1.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2024年3月23日
具體安排如下:
注:美術設計類專業綜合操作技能考試時間:15:30~18:00。電子信息類、音樂類專業綜合操作技能考試時間安排見另行公布的現場測試方案。
2.準考證發放
考前3天,考生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
3.考點設置
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報名人數及分布情況在相關院校設置考點,并盡量安排在標準化考點院校,考點院校具體負責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
4.試卷保密保管
各設區市招考機構按國家級教育考試有關要求,負責試卷的運送、保管等安全保密工作,指導所在轄區考點院校的考務管理與考務培訓工作,并做好考試期間的巡視工作。
5.考試的組織實施,按照江蘇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專轉本”考試考務細則文件規定執行(另發)。
四、評卷和考試成績
(一)“專轉本”試卷評閱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大學語文、高等數學及各專業大類專業綜合基礎理論考試實行網上評卷。
(二)外語成績為考生專科學習期間歷次全國大學英語(日語)四級考試的最高成績按《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改革實施方案》的規定折算計入總分。
(三)考試成績于4月下旬公布〔含英語(日語)折算成績〕,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上辦事的查詢中心欄目中查詢,也可以由生源院校通知考生,不向社會公布考生成績。如考生對本人考試成績有疑問,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生源院校提出核查成績的書面申請。生源院校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專轉本”網上綜合管理系統上傳考生名單,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復核,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在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查詢中心中憑本人相關證件號碼查詢復核結果。
五、錄取
錄取工作在省教育廳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網上錄取。
(一)錄取體制
“專轉本”錄取工作實行“院校具體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對參加統一選拔考試并達到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平行志愿投檔原則,按考生報名時選擇的專業大類、統考科目及院校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據考生所填志愿投檔;接收院校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并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教育考試院監督接收院校執行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招生政策及規定的行為。
(二)劃線原則
根據“專轉本”計劃、考生志愿和成績等情況,按考生報考的專業大類、統考科目分別劃定19個專業大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及管理類統考科目為大學語文及高等數學的專業大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醫護類護理學專業統考科目為大學語文及高等數學的專業大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共計21個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三)投檔原則及辦法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投檔辦法是:按考生報名時選擇的專業大類、統考科目并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檢索考生所填A、B、C、D、E、F、G、H平行志愿或A、B、C征求平行志愿,只要被檢索的8個志愿(或3個志愿)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及其專業,即直接向該院校的該專業投檔。如未檢索到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及其專業,則不能投檔。上述過程完成后,無論檔案是否投出,均視為該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檔機會。如果考生檔案投到某院校及其專業后,因故被退出,將不再補投到該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四)錄取安排
錄取工作安排在2024年5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公布)。統考考生的錄取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服從志愿及降分錄取等四個輪次進行。分別是:
(1)平行志愿錄取。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平行志愿投檔原則投檔,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專業由接收院校確定,并及時退回不錄取考生的電子檔案。
(2)征求平行志愿錄取。在平行志愿錄取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將向社會公布未完成“選拔計劃”的接收院校(專業)情況,各生源院校負責通知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網上填報征求平行志愿,由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檔原則投檔。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專業由接收院校確定。
(3)服從志愿錄取。在征求平行志愿錄取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將向尚未完成“選拔計劃”的接收院校(專業),投放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填有院校服從志愿的考生檔案(考生須符合錄取院校招生專業的要求)。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專業由接收院校確定。
(4)降分錄取。在服從志愿錄取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將向尚未完成“選拔計劃”的接收院校(專業),投放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10分(含10分)以內,且在平行志愿中填報該校(專業)的考生檔案。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專業由接收院校確定。
(五)錄取要求
院校錄取新生要按規定程序,按時完成提檔、閱檔、退檔、審核等各環節工作,保證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無故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的院校,省教育考試院可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有關院校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書面通知有關院校。
院校擬錄取考生名單由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后形成錄取新生名冊并加蓋省教育考試院錄取專用章,以此作為考生被正式錄取的依據。院校根據經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后寄送給被錄取考生。錄取考生也可通過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查詢本人錄取情況。
六、收費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專轉本”選拔考試收費標準的函》(蘇價費函〔2014〕26號),考生報名時,須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145元/人(其中報名費每人10元,考試費每人每科45元)。如果生源院校采取集中支付的,可在網上審核通過后上傳數據前集中支付即可。原生源院校用于報名組織工作留存的5元/生,省教育考試院在報名工作結束后一次性劃撥給各生源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