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專轉本三年制退役士兵招生工作方案公布:
普通高職(專科)錄取后及在校期間從江蘇省應征入伍、退役復學后的三年級在校學生,以及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當年從江蘇省應征入伍、退役一年內的畢業生(含服役期間取得畢業證的畢業生),經有關單位嚴格按照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審核通過后,可參加江蘇省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轉本”招生。
一、報名與志愿填報
江蘇省三年制高職(專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招生實行全省統一網上報名,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報名并填報專業大類,第二階段為填報志愿。
(一)報名
報名時間為2024年4月15日至16日,逾期不得補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報名”通道,選擇“三年制‘專轉本’”進行網上報名并上傳材料,須同時填報專業大類,具體報名流程詳見網站報考須知。
(二)資格審核
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負責審查退役大學生士兵應征入伍地、入伍時間等情況。省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審查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軍人身份、退役時間、軍功授予等情況。省教育考試院及有關高校負責審核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學籍學歷信息及在校期間榮譽。
(三)填報志愿
志愿填報時間為2024年5月7日至8日。凡已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報名且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可在已報考的專業大類中,進一步填報院校和專業志愿。
(四)志愿設置
高職(專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最多可填報A、B、C、D、E五個平行志愿和一個服從志愿,平行志愿和服從志愿可同時填報。其中平行志愿必須填報同一專業大類的專業(同一院校同一專業大類的不同專業可以作為不同的志愿分別填報),報考的本科專業應與就讀的高職(專科)專業大體對應。
所有符合志愿填報條件的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愿,無需進行現場確認,逾期不得補填報志愿。
二、免試入學方法
已報名且通過資格審核的普通高職(專科)退役大學生士兵,免于參加文化課考試,原則上均須參加由有關高校組織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職業技能綜合考查。依據考查結果,結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間成績、服役期間表現等情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如考生未達到報考院校錄取條件且服從調劑的,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接收院校錄取。若某專業大類僅有1所接收院校招生,或某專業大類報名人數不足20人,則不再組織該專業大類的考查,可直接錄取。
(一)考查組織
1.在省教育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的統一領導下,省教育考試院指導有關高校組織開展退役大學生士兵職業技能綜合考查。
2.每個專業大類指定一所牽頭高校,聯合本專業大類相關接收院校,成立該專業大類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職業技能綜合聯合考查指導委員會(簡稱“聯考委”),由聯考委負責退役大學生士兵職業技能綜合考查的命題、考查、評卷等工作。
(二)考查安排
1.考查時間
2024年5月底前完成。
2.考查方式及內容
每個專業大類安排一個考點。考查形式為筆試,時長100分鐘,滿分150分。各專業大類的職業技能綜合考查大綱、考查時間、考點安排等,由各專業大類聯考委向社會公布(可在省教育考試院官網查詢)。考查結束后,由各專業大類聯考委組織實施評分,并對考查成績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各專業大類聯考委委托省教育考試院提供考生考查成績查詢。
3.準考證發放
考前3天,考生自行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
三、錄取
(一)錄取體制
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按照“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由接收院校在本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開展。
(二)投檔原則
參加考查并取得成績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根據考查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按照考生所填平行志愿進行投檔;參加考查并取得成績但未被平行志愿錄取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按服從志愿規則投檔。擬錄取考生名單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確定錄取名單,由錄取院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照顧錄取及加分政策
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免于考查,按平行志愿A志愿投檔;就讀高職(專科)期間榮獲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加10分投檔。
四、其他事項
(一)2024年起,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招生工作每年組織一次,春季退役大學生士兵須參加退役當年組織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招生,秋季退役大學生士兵須參加退役次年組織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招生。根據《省教育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關于2023年江蘇省普通高校春季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招生工作的通知》(蘇教學函〔2023〕6號)精神,2023年春季退役的符合報名條件的大學生士兵,在2023年5月報名截止時未完成報名及資格審核,可參加2024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招生。
(二)江蘇省普通高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與普通高職(專科)“專轉本”全省統一選拔考試不得兼報,考生如報名參加普通高職(專科)“專轉本”全省統一選拔考試,不再享受免試“專轉本”政策。
(三)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一律按相關規定不予錄取或取消入學資格,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四)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新生憑專科畢業證書和錄取通知書等材料到本科院校辦理入學手續,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專轉本”學生,接收院校不得辦理入學手續。錄取后未報到、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不再享受相關退役大學生士兵“專轉本”優惠政策。
未盡事宜由省教育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