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2009年五年一貫制高職的五年級在籍學生“專轉本”工作在學校推薦的基礎上,由接收院校組織考試,擇優錄取。同時,“專轉本”學生統一轉入本科三年級學習,學費與接收院校同專業學生實行相同標準。這也意味著,專科二年級的學生如果專轉本,也將在四年內完成本科學業,將比三年級的學生節省一年的時間。根據規定,各院校必須單獨為“專轉本”學生組建班級,不得插班學習。“專轉本”學生不得轉專業和轉學,到錄取學校報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視為自動放棄學籍。
具體報名條件為:每門專業基礎課學習成績達到良好以上,無不及格課程;在校學習期間未受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申報“專轉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薦高校根據報考條件、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資格審核,并在校區醒目處張榜公布。明年“專轉本”考試科目及分值也已確定,文科 (英語、日語類)、藝術類考試科目:語文(150分)、英語(日語)(150分)、計算機(100分);理工科類考試科目:數學(150分)、英語(150分)、計算機(100分)。滿分為400分。英語類考生英語試卷不同于其他類考生。
另外,2009年“專轉本”錄取按照考生報考類別設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據自己在專科階段所學專業情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頒布)》所劃分的十一個學科門類,在本學科門類中選擇相同或相近專業,不得跨門類報考。每生最多可申報三所院校的三個專業。
省控線按文科類、英語類、日語類、理工科類、藝術類分別劃定。考試時間定為2009年5月9日。對跨大專業門類、專業基礎課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學校可以不予錄取。
“專轉本”學生除國家和省有明確規定的,享受與轉入學校本科生同等待遇,畢業證書內容要按照國家規定填寫。“專轉本”學生畢業時,按國家有關本科畢業生的就業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