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于印發<江蘇省學生資助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蘇教助〔2021〕1號)相關要求,現就做好我省2022年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實施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政策,是我省引導和鼓勵畢業生面向蘇北基層單位就業的重要舉措,有利于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門路、助力鄉村振興,促進蘇北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學費補償工作的組織領導,通過多種途徑加大政策宣傳,擴大在校大學生和社會公眾的知曉度。要認真按照《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于印發<江蘇省學生資助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蘇教助〔2021〕1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嚴格開展學費補償宣傳、受理、審核、撥付等工作,扎實落實好這項民生政策。
二、嚴格審核材料
(一)學費補償受理資格審核。對于在蘇北基層單位就業、符合學費補償受理條件的高校應屆畢業生,各地要按照政策規定和工作流程要求及時受理,并通過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逐一審核確認學生提交的申請材料。各地要于6月底前將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之間所有審核通過的學費補償申請人信息,加蓋教育局公章后書面報送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二)學費補償資金撥付審核。對于以前年度已經受理并確立學費補償資格、且在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中提交學費補償資金撥付申請的畢業生,由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按有關文件規定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各地要于6月底前,在系統中提交審核結果,并將學費補償資金撥付申請的匯總信息,加蓋公章后書面報送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三、規范日常管理
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工作政策性較強,各地、各高校要加大政策宣傳,確保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人人知曉。各高校要將政策宣傳到所有應屆畢業生,引導畢業生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按程序和要求申請學費補償。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近期將向有關縣(市、區)教育局寄送學費補償政策宣傳手冊,請各地組織發放至所有符合條件的基層就業單位,不斷擴大政策知曉面。
學費補償所涉資金由省、縣兩級財政按比例分擔。各地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加強管理,規范操作。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要建立與基層用人單位的定期聯系制度,及時了解和掌握畢業生工作情況,切實加強對學費補償工作各個環節和流程的審核把關,確保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工作實效。對于弄虛作假的教育部門、高校、高校畢業生,一經查實,除收回學費補償資金外,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